2022/08/13
在商家的“6·18”大促节之际,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举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指出奥克斯空调价格便宜但耗电量很大,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对此高度关注,已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将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置,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奥克斯大约四个小时之后就做出了反击。奥克斯方面称,格力既非消费者又非国家监管部门,其声称消费者想其举报奥克斯产品问题,明显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对于格力的举报,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格力举报奥克斯,一些人认为是商业之间的竞争关系所导致的,不值得提倡,特别是采取实名举报的方式,有业内人士认为其做法值得商榷。但也有媒体认为,恰恰是“实名举报+同行监督”,才使得这件事非常有意义,表示了支持的态度。
但从法律上看,格力的举报已经涉及法律问题。首先,举报信的抬头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即“格力”是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举报,举报对象是“奥克斯”的产品质量问题。但举报途径是经过官方微博在网络上公开发布。所以,该举报已经属于通过网络向社会及有关机关的公开举报。该种举报的风险是,如若举报失实,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仅向有关部门举报,即便失实,也不构成侵权。从报道反应看,奥克斯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从民事责任看,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引起的纠纷案件。” 第三条规定“ 原告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起诉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由此看来,在国家质量检测的权威报告公布之前,格力这种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起码是要冒着极大的侵权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