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3
近日,江歌母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有了最新进展。6月5日,江歌母亲起诉刘鑫(现用名:刘某曦)生命权纠纷一案于当天上午9点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江歌母亲因身体不适,未亲自出庭,由代理律师出面。而刘鑫方面,包括律师无一人出席庭前会议。此前,在去年10月28日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立案成功后,刘鑫方面一直不接收传票。法院经多方努力仍无法送达起诉书副本和传票,“法官去了她户籍地住址,还找到了她父母现有住址。但其父母拒收传票,刘鑫也不露面。”最终法院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
2019年10月28日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立案成功后,刘鑫方面一直不接收传票。法院经多方努力仍无法送达起诉书副本和传票,最终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法官去了她户籍地住址,还找到了她父母现有住址。但其父母拒收传票,刘鑫也不露面。”
2016年11月,江歌接到刘鑫的电话,希望她到车站接她回家。江歌于是赶到车站接回刘鑫,但是在抵达居住的公寓楼时,刘鑫的前男友等在公寓楼前,三人发生了争辩。随后江歌叫刘鑫先进房间,自己与这名男子辩论,并挡着这名男子不许其进屋。接着,刘鑫和邻居听到了尖叫声,马上报警,江歌倒在走廊里,脖子被刺数刀(最大伤口长达10cm),直冒鲜血。警察赶到后将江歌立即送往医院,但是因为失血过多,没能挽回她的生命。在侦办该案中,有指是刘鑫进屋后将房门锁住,将江歌阻挡在门外。
关于此案的刑事责任是明显的,即刘鑫并没有杀人,不承担刑责。但是这不等于刘鑫不该承担民事责任,从事件的过程看,刘鑫的行为对江歌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过错。从民事角度讲,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
首先,杀人者是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与刘鑫因感情问题发生纠葛,而这个纠葛与江歌无关。其次,刘鑫显然是意识到了可能会发生麻烦,故打电话叫江歌来车站接她并陪伴她,以降低对可能发生的麻烦的恐惧。第三,刘鑫显然没有把这一风险告知江歌,以至于江歌为了保护刘鑫而阻挡陈世峰。第四,刘鑫为了自己的安全,进屋后反锁了房门,将江歌一人至于没有退路的险境之中,最终被害。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刘鑫邀江歌来陪伴自己那一刻,其就对江歌产生了先行为义务,即她负有保护江歌生命安全的义务,即便因为能力问题,最终无法阻止陈世峰行凶,但也不能使江歌孤身入险,退无可退。与江歌共同对抗陈世峰是她应当做的。这就是基于她邀江歌而来这一行为所产生的法律义务。
而就事件发展而看,在江歌遇害后,刘鑫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此时在网络上发酵后,各种观点都有。刘鑫要不要对江歌之死负责任、负多大责任?回答这个问题,法律是最终也是最可靠的手段。所以,江歌之母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
遗憾的是,刘鑫本人避而不见,其父母拒收传票,法院最终是以公告方式送达的传票。这也就是6月5日,的庭前会议中,刘鑫方无一人出席的原因。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说刘鑫不知此事,那必须具有相当的撒谎勇气。
当然,拒不出庭难不住法庭,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当然,法庭即便适用缺席判决,也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并依据证据的情况,结合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合理判决。所以,躲,并不是办法,还是面对现实,积极应诉,把事情说清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