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3
最近,作家方方的“武汉封城日记”引起较大争议,自武汉封城伊始,作家方方就开始记日记,读者对日记所表达的内容,赞同与批评的观点都有。同时,也有读者提出,方方日记涉嫌造谣,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篇就是2月13日的那篇“更让我心碎的,是我的医生朋友传来一张图片。这让前些天的悲怆感,再度狠狠袭来。照片上,是殡葬馆扔得满地的无主手机,而他们的主人全已化为灰烬。不说了”。文章发表时,被人配了一张地上一堆手机的照片。
事后证明,这张所谓“殡仪馆”的手机照片是假的。2月15日,作家方方回应称,“我的封城日记是纯文字记录,从未发过任何照片,也未发过手机图片,更从未见过项立刚微博中所配照片。”她表示,这是“造谣构陷”,对她本人造成严重伤害,将对造谣者进行起诉。读者要追方方造谣的责,方方要追发布照片者造谣的责,那么到底是谁在造谣?
方方的文字记述中,确实没有涉及殡仪馆处理死者遗物的内容。细看这张图片也疑点众多,图片上大量手机是很早期的型号,当下并不常见,图片明显不是最近拍摄的。据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进一步查证,这张照片是网络上回收旧手机的广告旧图。发布者把这张图片放进文章,这些旧手机就成了作家方方口中的“遗物”了,从这一点看,好像是发布者在造谣。
但是,读者的疑问是,既然这张照片被证明是假的,那方方日记中所记载的那张 “主人全已化为灰烬”的,在“殡葬馆扔得满地”的“无主的手机”照片又在哪里?给她传照片的那个“医生朋友”又在哪里?即便他牺牲在抗疫一线,也应有名有姓呀?方方自己虽然没有发布照片,但她日记里的内容确实是依某张照片所写,不过是此照片非彼照片而已。那如果方方不把这张照片拿出来,不把那个传照片的医生名字说出来,她又该拿什么证据去起诉哪位造谣者呢?如果没有那张所谓的照片与医生,那配图者的行为充其量也不过是依据她的文字内容,配了一张网络图片,以增加阅读的视觉效果而已,但毕竟文字不是人家写的,人家只不过是依文配图而已。起码现在读者认为图片与文字内容是搭配的,是有冲击力的。现在图片已经被证明是后配上去的,与作家方方无关,那作家方方自己写的 那段日记的内容,是否也应有作者自己说明呢?
“日记”本是写给自己看,是记录自己所经历的人和事,记录的是自己的生活的和感受。对大多数人来说,日记是一个私人反省的地方,人们可以把思想和感情转移到纸上。在某些情况下,日记是有趣的文件,揭示了一个故事的某个时间或地点,许多名人的日记在去世后出版,这并不奇怪。比如《拉贝日记》,《哈里杜鲁门日记》等。现在虽然进入网络时代,日记可以记在电脑里了,但它的私人属性没有改变。而日记一旦边记边公开发表,供公众阅读,就不是日记了,而《封城日记》更向是集新闻与时政评论为一体的作品。作为时政评论文章,当然可以有作者自己的观点,哪怕这种观点与主流观点不一致,哪怕是批评性的观点都可以。但作为新闻,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容许凭空猜测,道听途说,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网络造谣诽谤的立 案标准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读者们愿意相信,作家方方并无造谣的故意,但也对那张神秘的图片充满好奇,希望方方亮出那张惹来争议的照片,以澄清事实。并以此为凭,起诉真正的造谣者,以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