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3
据媒体报道,2月24日上午10时许,在民航总医院发生一起伤医事件,在该院急诊留观的一位90余岁的患者家属持刀将该院急诊科的一名医生砍成重伤,该女医生经因抢救无效去世。
近年来伤医事件不断发生,为此国家不断加大对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刑法第290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该条规定本意是打击“医闹”行为,在实践中“医闹”行为指患者、患者亲属及受雇于患者方的群体或个人,以医疗纠纷等为借口,采取威胁、伤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侮辱医护人员人格或现场滋事、扩大事态、制造负面影响等形式严重妨碍医疗秩序的行为。关于职业“医闹”和患者家属因与医院纠纷激化形成的“医闹”事件,各地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时,会根据案件事实区别对待,对于职业“医闹”依法严惩。而对于患者家属因对医方的诊疗行为不满而“伤医”的行为,并无特别规定。也就是说,此类事件是按照普通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进行处理的。也即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为
1、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故意伤害罪
(1)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5)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过失致人重伤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述刑法的规定,并没有对患者及家属针对因医生的诊疗行为不满而实施的“暴力伤害”行为进行特殊的惩罚,故无法有效的遏制这类“暴力伤医”案件的发生。而作为患者及家属,因情绪过于激动虽然可以理解,但“暴力伤医”等医闹行为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从国家层面,只有加大对此类“暴力伤医”事件的打击力度,才能有效遏制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