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是一个老生成谈的问题了,买过新房的人,大多都会发现,明明买了100平米的房子,但实际上房子的面积根本不到100平米。这里的原因就是和公摊面积有关了,有网友经常用买东西时的“净重”与“毛重”来比喻此事。
随着不满的呼声越来越大,今年年初终于有相关单位向社会征求实行意见了。在大多数老百姓的眼中这是事情,肯定要强烈支持,但也有一些专家认为“存在即合理”,就好比买橘子不能只卖瓤不买皮一样。对此,官媒用12个字回怼了这些声音,在新华社发表的《“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一文中写道:(公摊)“长期存在但并不意味着合理”,更提升了要求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
要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就得先了解“公摊面积”是什么?所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也就是说,上述这些建筑面积都是附属于建筑物整体的并服务于业主的,作为开发商当然不会把上述这些附属面积无偿赠送而是要由业主买单。举例而言,购买独栋别墅的业主,从未听说要取消楼道,电梯,设备间的面积的,因为那些面积为业主独享,所以被认为是理所应当的。而普通商品房,这些面积为众多业主共同使用,所以当然应当由所有业主分担。
但分担按什么原则呢?按户分担,因户型大小不一,显然不合理。所以才采用了按面积分担,也即“公摊面积”,也即按平米销售,按销售平米分摊公共面积。也即“公摊面积”的产生是按平米销售计价的产物。房屋的公摊面积的大小,取决于房屋建筑的规划设计是否合理、以及房屋的配套设施多少等等。电梯公寓的公摊面积肯定比多层大。一般而言,高品质的房屋,比如有些商品房一层有公共会客区公摊就大,而普通商品房,公摊就小。至于一些开发商将不该计入公摊的面积计入了公摊,则属于“欺诈”行为。
至于有呼声要求取消公摊面积,当然也不是不可以,但取消之后,改变的不是房价,而是计价方式,即改按面积计价为按套内面积计价或按实际房屋现状计价。比如,在二手房买卖中,很少有买主要求把房屋的公摊面积去掉后再议价的,原因就在于,二手房买卖是一房一价,按套(即房屋现状)议价的。
计价方式的改变,不会改变房屋的总价,仅会更明确的让你知道房屋套内面积的多少。事实上,在房屋销售时,这个面积一般也会告诉业主的。
至于有网友提出,至少取消公摊后,物业费,供暖费可以省去公摊部分,其实也是误解。因为,现阶段,物业费、供暖费都是按含有公摊面积的房屋计价的,一旦销售源头改变了计价方式,物业费、供暖费的计价方式或单价也会改变。所以取消“公摊面积”不会改变房价,只会改变计价方式,因为房价毕竟是由市场决定的不是由计价方式决定的。而作为消费者呼吁取消公摊,目的显然也不是仅为改变计价方式。高房价问题的解决仍需社会各个部门的多方努力才能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