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暴力抗检”事件因为霍顿以及西方媒体的持续挑拨,持续发酵。原计划于9月份开庭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听证会被无端延期。本周五孙杨再次发文把事件的概况描绘了出来,有人爆料说:“三个检测人员违规在先,做假供撒谎在后,第一次听证会就心虚没有出席,第二次孙杨要求公开,又开始拖延,因为你们撒谎,外媒推波助澜,让孙杨蒙受不白之冤,遭受了这一切!请三个检测人员站出来当庭对质!”
可以看出,被孙杨证实了的3名中国“药检员”,除了在最开始本身药检资格存疑外,后来还因为作伪证导致心虚拒绝出席,不敢出来还原事实真相!从披露的信息看,三名所谓的“药监员”除一名有授权外,另一名护士仅有“护士证”,另外一名则什么证明文件也没有!在此情况下,该“飞检”程序的合法性就该被严重质疑。
据悉,该三名人员均系中国人,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否应当出来解释清楚?国际泳联此前已经公开表示过孙杨是无辜的,但不少自媒体仍然在网络上对孙进行了无端的攻击,这有可能已经对孙杨构成了名誉侵权。
而三名所谓的“药检员”在没有任何资质与授权的的情况下的采集血样与尿样的行为,则属于非法采集,其行为则有可能触犯“非法采集血液”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犯本罪,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 [1]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中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在事件发生后,该三名人员对国际体育组织所进行的虚假陈述,误导媒体与舆论,制造“暴力抗检”的舆论环境,北京市富润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认为可能对孙杨构成诽谤侵权。现在事态还在持续当中,我们静待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听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