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3
如今,小型客车已经进入普通百姓家庭。而我国又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国。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赔偿金额高于保险额,就需要责任方自己承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笔赔偿金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驾驶人的个人债务,就是一个侵权法与婚姻法的交叉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构成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从上述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判定是否形成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债务是否属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三是债务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具体到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具体分析。《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有过错,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第四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因交通事故侵权具有较强的人身性,且事故的发生具有意外性,该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产生的侵权责任,责任的划分依据《道交法》来归则。故因交通事故侵权产生的赔偿款一般应属于个人债务。例如夫妻一方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此时产生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应属于该侵权人个人债务。
但如果交通事故的发生系因家庭劳动、经营等家事活动或其收益归家庭使用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此时夫妻一方产生交通事故的基础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谋取利益,此时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为宜。例如夫或妻在上班途中,或在接送孩子上下学途中,家庭旅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上班行为属于家庭生产生活的一部分,且驾驶人(夫妻中的一方)因侵权行为产生债务的基础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谋取利益,家庭的利益故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又如夫妻一方为出租车司机,其在正常运营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因该车辆的运营属于家庭生产经营的一部分,且出租车司机夫妻双方均享受了该车辆带来的运行利益,那么一方驾驶该出租车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形成的赔偿款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如果是受雇与他人出车,责属于雇佣关系,此时的赔偿,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判断交通事故的赔偿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基础是,事发当时车辆的使用是基于谁的利益,是家庭利益还是单方利益。如果车辆是服务于家庭的利益,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则不是。